发布时间:2016-02-15 10:10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事故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关口和前沿阵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追求的目标,尤其是在执法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个案责任追究越来越细,信访工作强调越来越严的大环境下,长葛交通管理大队采取三项措施化解矛盾,提升群众满意率。
一是领导重视,跟班调解。事故中队始终坚持24小时民警值班和中队领导带班制度,接警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事故现场和经过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准确的指导事故调解。对于案情复杂、调解难度大、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和上访的案件,提前制定调解方案,针对当事人的不同个性安排专人了解情况,开展谈心,在双方差异上寻找共同点,成功进行调节,防止新的矛盾纠纷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是学习练兵,提升素质。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是检验交警“政策水平、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方法、语言技巧、人文基础”等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尺,是事故调解成功与否的关键条件。事故中队严格落实大队半小时学习制度,钻研学习交通安全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及时充电,为事故调节做好充分准备。同时经常组织民警进行事故现场模拟勘查、规范执法、调解技巧、文明用语等专业技能培训,以训带战,着力提升事故民警勘查现场、提取证据、调处矛盾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宗旨,亲民爱民。引导事故调解民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具体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做到耐心、细心、真心,用真情把矛盾和纠分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言语生硬,行为莽撞等不良现象发生,促进和谐调解关系形成。用“一杯暖心茶,一句贴心话”等细节、小节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求事故处理民警换位思考,对事故当事人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埋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安抚说服转化工作,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工作,敦促调解协议的履行,防止新的矛盾纠纷发生。同时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
2015年以来,大队成功调解案件70余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起,有效避免了因交通事故案件而引发的治安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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