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5 13:11 我要投稿
2013、2014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农林局承担开展良种补贴工作,2015、2016年根据国家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由财政局、农林局按照《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资金发放情况
2013年小麦核实补贴面积585095.559亩,享受补贴农户142141户,补贴标准每亩10元,发放补贴资金5850955.59元;玉米核实补贴面积580881.196亩,享受补贴农户142151户,补贴标准每亩10元,发放补贴资金5808811.96元。补贴资金在12月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2014年小麦核实补贴面积580423.185亩,享受补贴农户143408户,补贴标准每亩10元,发放补贴资金5804231.85元;玉米核实补贴面积576288.845亩,享受补贴农户143415户,补贴标准每亩10元,发放补贴资金5762888.45元。补贴资金在12月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2015年全市核实耕地补贴面积567819.201亩,享受补贴农户144776户,补贴标准每亩124.37元,发放补贴资金70619674.03元,补贴资金在10月20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2016年全市核实耕地补贴面积568294.479亩,享受补贴农户145042户,补贴标准每亩113.56元,发放补贴资金64535566.86元,补贴资金在6月20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由市财政局、农林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乡(镇、主任)长为成员的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开展补贴工作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办事处也成立了耕地力保护补贴领导组,从组织上形成了顺畅的指挥体系,各乡镇、办事处也抽调农业、财政部门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安排,强化宣传
为了进一步加耕地力补贴项目政策的宣传,市农业局、财政局转发了省市实施方案,同时,联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分管乡镇(长、主任)、财政所所长、农业中心主任参加的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会,对我市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布署。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耕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乡镇通过村民大会、发放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把耕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给每个农户,达到家喻户晓。为顺利实施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补贴面积核实
我市补贴面积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对退耕还林、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南水北调、高速铁路(公路)、产业聚集区等国家合法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据实核减。
(四)严格补贴程序
市农林部门组织编印《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由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由乡镇政府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市农林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对公示情况进行查看,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市财政局、农林局。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的农户。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为确保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农林局、财政局联合成立了耕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督查组,对今年耕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指导。查看各乡镇行政村公示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同时农林局、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补贴工作做到“四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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