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5 11:33 我要投稿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的真心开导和帮助,应该说我这条命是检察官帮我捡回的,今后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3月21日,一度悲观绝望抗拒管教的在押人员冯某,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的判决书后,主动约见检察官表示感谢。冯某一进谈话室的门,便对着检察官长跪不起,泣不成声地说道。 2014年9月16日,32岁的女在押人员冯某因犯抢劫罪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案其他五人均因抢劫、强奸、诈骗罪等被判死刑)。接到判决书后,冯某认为量刑过重,情绪低落,悲观绝望,驻所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会同心理医生结合冯某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心理抚慰疏导。冯某上诉后,2015年5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接到省高法的裁定后冯某彻底绝望了,整日以泪洗面,曾经以绝食等过激行为抗拒管教。驻所检察官又多次主动找冯某谈话,要她面对现实,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轻言放弃,并鼓励她把自己的情况写成材料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前来复核的法官。 于是,冯某听取了驻看守所检察官的建议,写了一封长达十几页的材料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开导教育和温情感化,冯某逐渐打消了悲观情绪,对未来又重燃了生活希望和信心。201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冯某参与作案次数相对较少,且未直接实施致死被害人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小于其他五被告人,对其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冯某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另据了解,许昌市看守所女性在押人数占总在押人数的三分之一。魏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根据女在押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帮教疏导、谈心,对心理比较脆弱、情绪容易激化的女性在押人员,积极开展亲情帮教和心理抚慰,通过教育与感化,促使她们真诚反省并悔罪;对容易感化、对抗性不强的初犯、偶犯在押人员,积极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分析犯罪原因,使其认识错误,正确面对;对心理落差大、抵触情绪强的职务犯罪在押人员,从亲情和家庭角度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引导他们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遵守监规,认罪伏法;对罪行比较严重、畏惧法律制裁的重刑在押人员,积极与监管干警配合,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其思想压力,稳定其情绪,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让其感受到关心与温暖,放弃自暴自弃、轻生等念头。魏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通过开展感化疏导教育,使在押人员情绪稳定,积极改造,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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