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4 12:50 我要投稿
为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8月30日,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魏都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区政府曾于2012年出台了《魏都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与2012年的办法相比,一是增加对申请专利的资助。2012年的《办法》仅对授权专利进行资助,而专利授权是以专利申请为基础的,修订后的《办法》对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300元。二是增加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今年,我市提出了创建国家创新型示范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适应形势发展,修订后的办法增加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每获得一个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资助10000元;对获得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获得一个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资助8000元。三是增加对授权发明专利的奖励。市里今年新修订的《办法》,突出了重奖发明专利的导向,为了和市里的《办法》相呼应,今年区里的《办法》增加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资金,即一个企业每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5件(含5件)一次性奖励企业10000元,一个企业每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一次性奖励企业20000元,更多参照上述标准依次增加。四是提高对授权专利的资助标准。将1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件,提高到资助2000元/件,将1件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标准由原来的300元/件提高到资助500元/件。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新办法强化资助、奖励、转化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专利资助情况将在区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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