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6 14:49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安全和群众健康,魏都区在规划区内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整治时间截至2017年3月底。 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和《魏都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主城区、许昌新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县管理的城市区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整治时间截至2017年3月底。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地点违规燃放的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责令其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整治期间,魏都区将通过强化在生产、储存、销售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发生。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拨打110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 下一步,魏都区将加大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此次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人心,达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执法人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门店、商铺进行检查,指导经销单位合理处置库存的烟花爆竹,坚决取缔、查处无证经营网点,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魏都区开始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weidu/505018.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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