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5 09:41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查纠“四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2016年4月份开始,县安监局在全局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按照制度要求,该局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股室为单位,每月向局党组、驻局纪检组报告本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同时,各股室负责人每半年要书面报告本股室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和加强作风、学习党章党规、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心谈话、专项治理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
驻安监局纪检组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各股室履行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真实情况。对于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同时,按照“一案双查”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安监局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xcxian/381942.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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