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30 11:30 我要投稿
连日来,县委巡察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党纪条规“集中学习月”活动。
集中学习。建立“自学、督学、述学、评学、考学”机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一天,党员干部要撰写学习笔记,并在周例会上交流学习心得。
微信自学。专门建立党员干部微信群,通过微信群,每天摘选并发送《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学习内容,在手机微信上坚持学习,做到学深、学透。
定期考试。每周五进行党纪条规闭卷考试,检测巡察干部的学习效果。
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将查摆、摸排出的问题及时与《条例》、《准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对照,做到对条规知其理、明其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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