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13 10:33 我要投稿
目前,我县从事非法运营的三轮车辆,已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同时,大多数三轮车司机没有交通法规意识,随意停车载客,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认真依法依规解决城区三轮车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要在短期内尽快见效,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和谐。
三轮乱象:
有很多市民反映,在城区,一些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秩序造成了很大影响。尽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理过,禁止三轮车乱停乱放,但是在行车道上依然有很多三轮车在等待接送乘客。特别是在中心路、迎宾路、紫云大道等,由于人流量、车流量较大,道路被一辆接一辆地三轮“霸占”了近一半路面后,特别是在路口,随意闯红灯,掉转车头等违规现象频发,致使发生车辆拥堵,甚至交通事故,由于频频出现车辆拥堵现象,再加上许多三轮车随意停靠、掉头、上下乘客,更是给交通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很大一部分乘客不知道这些三轮车、电动车是非法运营,也不知道机动车与非机车的概念,有车就坐,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三大安全隐患:
①从业人员复杂,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从年龄结构上分析,从事非法营运的人群大部分在40岁至70岁之间,年龄偏大,驾驶技能不熟练,交通安全难保障;从人员素质上分析,大部分从业者守法意识差,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大部非法三轮车合格证不标准,安全系数低,特别是在超速超员情况下,制动距离延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差。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信号、肆意掉头、停车,使其他车辆防不胜防,造成交通事故频发。
②车辆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此类非法车辆有的是私自改装的,有的是淘汰车辆,有的是车况不好,特别是因其均未投保任何保险,目前,国家没有对电动、燃油三轮(助力)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发生事故后赔偿能力不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事故另一方还是乘客索赔均十分困难,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③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市容市貌。为争客源,因其体积小,停放易,招手即停,见缝插针,有顾客招手便截头猛拐、抢道占道, 经常带来大面积拥堵。同时,受多拉快跑利益驱动,有客时不按车道走,无序行驶,无客时四处徘徊,挤占有限道路资源的同时,其他驾驶人易产生错误认识,效仿三轮车违反交通法规,使交通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
整改措施: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我县城区交通安全实际,我县将出重拳规范治理城区三轮车:
一、管理时间、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结合我县城区交通安全实际,城区内除老年人作为代步工具的三轮车及残疾人作为代步工具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外,实行三轮车限时限区域管理。
限行时间:7:00——19:00
限行区域:滨河路以北,文昌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南北大街以东。
二、实行标识化管理
(一)为了方便老年人出行,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确需以电动或人力三轮车为代步工具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购置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政府整治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统一到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襄城县城区三轮车老年人使用卡及车辆通行标识。
(二)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对于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且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12995 - 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代步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和车辆购置证明,由残联登记备案后,统一到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襄城县城区三轮车残疾人使用卡及车辆通行标识。
(三)对于不具有襄城城区常住人口的外地来襄人员,不发放使用卡及车辆通行标识,不准驾驶三轮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扣留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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