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5 12:00 我要投稿
近年来,襄城县不断健全完善村级监督管理体制,通过设立村级监督机构、“4+2+1”工作法、财务审批“三堂会审”,为村级“小微权力”立规矩、定制度,促进了农村干部权利清单化、用权程序化、决策民主化、监督科学化。
“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高效严密。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模式的基础上,该县在各行政村设立村监委会,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日常工作以党支部为组织核心,村委会、村监委、村民(代表)大会各负其责、密切合作,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实现提议、商议、决策、监督一体化的高效严密格局。
“4+2+1”的工作方法使权力公开化。在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对涉及村级的重大事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支出,充分发挥“4+2+1”工作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监督作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该开会的开会,该公示的公示,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晾晒,防止个别干部用权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促使村级干部用权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
“三堂会审”的财务制度杜绝了“糊涂账”。对村级财务支出,实行“三堂会审”(三签一审一盖章)制度,即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对支出票据共同签字,村监委会每月5日对上月支出的合理性进行集体会审,合格后加盖印章,方可入账,有效杜绝了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解决了“口头账”、“糊涂账”问题,确保群众的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今年以来,该县村监委共监督村级“三重一大”事项855件,否决24件,化解矛盾纠纷161起,实现了社会稳定、党风政风清廉、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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