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8 12:46 我要投稿
4月14日,许昌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组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督导组由许昌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刘自刚同志带队,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和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活动。督导组先后到我县实验学校、城关镇商会、万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检查我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最后,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和许昌市委组织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督导组提出了以下三个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包含党建内容的全覆盖以及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成部分,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他们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因此,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只要是党的基层组织,都应当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做大政绩,干好党建分内事,耕好党建责任田。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强化归口、属地兜底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主动认领党建任务。在集中排查阶段,要彻底摸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运行状况,还要加强沟通联系,坚决避免重复统计,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实,为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打下坚实基础。在集中组建阶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行业、规模、属地等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灵活组建党组织,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三集中”活动不是一阵风,更不会虎头蛇尾。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一定要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端正态度,明确责任,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活动始终,全力确保“三集中”活动取得实果。市委组织部将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年底党建责任制述职考评,并与“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挂钩。督导组也将不定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是发现有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的,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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