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9 10:59 我要投稿
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政府采购阳光化,为公共财产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一、采购信息和评标结果上网“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使供应商方便、快捷地获取和知悉采购信息,保证信息知悉权的平等,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评标结果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同时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和群众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选择随机“抽”。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即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由业主、监督方、中心工作人员由电脑随机抽取通知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密封打印。让专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选中,让企业不知道该找谁“走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压缩可能的寻租空间。
三、多方监督人员现场“督”。采购方、审计、财政、中心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送达、开、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全程现场监督。同时,为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对开标、评标过程现场进行音视频全程录音录像。
四、对工作人员严格“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在明确工作规程、运行规则、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购过程每一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都要签字,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采购人员的党风廉政思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纪律严的采购队伍,积极推行“廉政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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