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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巡回审判滥伐林木犯罪案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摘要]11月11日上午10点,襄城县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在襄城县国有林...

11月11日上午10点,襄城县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在襄城县国有林场“襄城县人民法院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开巡回庭,审理了李金定、关军涛等九名被告人滥伐林木犯罪案,九名被告人认罪悔罪,该案当庭宣判,九名被告人均表示服罪不上诉。在对九名被告人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襄城县法院本着“及时补救、修复环境”的目的,要求九名被告人在“生态恢复基地”进行2倍数量的复植补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邹波、襄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珂、襄城县法院院长秦学海、许昌市中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崔君、许昌中院宣教处处长陈磊和襄城县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有关领导同志等旁听庭审。

庭审完毕,为确保“生态恢复基地”林木成活成材,襄城县法院院长秦学海向襄城县国有林场老职工高自亮颁发聘书和工作证,聘请他为“襄城县人民法院森林生态恢复基地”的护林长,对基地林木悉心管理。襄城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冀超良宣布,由该院和襄城县林业局在“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共同发起成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邹波和襄城县人民政府副县李珂长为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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