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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导航,让迷失的亲情“归港”——襄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摘要]核心提示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安。”然而,老百姓过日子,难免有个家长里短、磕磕碰碰的。事情也许不大,但往往很难断个是非曲直。 当家事闹进法院,对法官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法者,定纷止争也。”如何在定纷止争的同时,让破裂的感情得以修复...

核心提示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安。”然而,老百姓过日子,难免有个家长里短、磕磕碰碰的。事情也许不大,但往往很难断个是非曲直。

当家事闹进法院,对法官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法者,定纷止争也。”如何在定纷止争的同时,让破裂的感情得以修复,让迷失的亲情重新“归港”,襄城县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

2015年7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我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家事合议庭,尝试家事案件由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审理,并逐渐形成特色鲜明的家事审判“襄城模式”。2016年4月,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左四)到襄城县人民法院视察家事审判工作

何为“襄城模式”?该模式是如何运行的?成效怎样?带着一系列疑问,日前,记者来到该法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诉调”对接以“和”解是非

“庄重威严”,是不少人对法庭的刻板印象。然而,设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院内的家事合议庭,却给人不一样的体验——

这里,除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区分开来外,还有一个“家事文化长廊”,以“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安”为主线,围绕“和为贵”、“让为大”、“礼为先”、“诚为本”四个主题,张贴着干警创作的顺口溜、歌谣、三字经、图画等,即便不识字的群众也能看懂。

“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的“难”,就在于不仅涉及现实纠葛,还夹杂着历史恩怨;不仅要捋清案内的来龙去脉,还要明辨案外的末梢细节;不仅包含财产纷争,还牵涉人身、人格利益;不仅要解开‘法结’,还要打通心结。正因如此,对此类案件,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应重视情感修复,‘诉调搭台、家事唱戏’,以‘和’解是非。”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秦学海告诉记者。

许昌市妇联领导视察襄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家事合议庭成立后,该法院坚持跳出法院工作抓家事审判,对外,借助综治、文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行业优势,与之诉调对接,打造平安、文明、和睦、智慧、幸福“五个家庭”;对内,成立家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社会法官担任家事调查员、法律人士担任家事辅导员、村组党员担任家事止暴员、民调人员担任家事联络员、代表委员担任家事督导员,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家事纠纷。

对家事纠纷,在立案之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该法院先进行预立案,再交由家事诉调对接中心分流至社会法庭、诉调对接站(点)、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等非诉力量先行调解,特别是离婚纠纷。之所以这么做,为的是在家事纠纷形成案件前设置一个“冷静期”,为立案、审判建起一个“缓冲带”。

家事理念审刑案 圆桌审判迷途返

为此,该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离婚纠纷调解前置工作办法(试行)》,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社区、村庄等设立家事调解委员会,名称为“县名+地名+家事调解委员会”。每个家事调解委员会是一个“调解前置”网格,主任是一级网格长,副主任是一级网格员,其他家事调解员是网格员。襄城县所有的家事调解委员会是一个大网格,而襄城县人民法院家事诉调对接中心主任是网格总长。

在家事调解委员会,家事纠纷的调解期最长为30天。对经调解和好的家事纠纷,家事调解员需进行笔录;对调解不成的家事纠纷,家事调解员需出具证明,当事人可持此证明到法院登记立案。

除家事调解委员会外,在一些乡村、社区,该法院成立了家事调解员工作室,选派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退休政法干警及党员干部等担任家事调解员,并到家事调解员工作室开展家事调解工作。每个家事调解员工作室以家事调解员的名字命名,并结合当地家事纠纷种类、特点及家事调解员的特长与之匹配。

家住襄城县范湖乡的安某(女)与菅某(男)均为“90后”,双方于2015年2月相识,2015年6月登记结婚,2016年2月生育一女。据安某所述,婚后,因婆媳关系不和,娘家人与婆家人经常在村里吵闹,丈夫菅某不但不想办法劝解公婆,还一味地听从公婆的教唆。特别是女儿出生后,因公婆重男轻女,原本紧张的婆媳关系更加紧张。在女儿刚满2个月的时候,安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新闻发布会

案件分到家事合议庭后,家事法官发现这对小夫妻有很大的情感修复空间,遂将此案委托至“张海民家事调解员工作室”。2016年5月3日下午,家事调解员张海民将双方叫到工作室,让安某明白不能因一时冲动而给孩子带来伤害,对菅某当面进行批评教育。最终,菅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当场向安某道歉,安某也表示愿意再给彼此一个机会,申请撤诉。

据统计,自家事审判合议庭成立以来,该法院共聘用家事调解员243名,设置家事诉调对接工作站28个、家事调解员工作室5个,收案1369起,结案1220起,结案率达89.12%,其中调解1059起,调解率达86.8%。

创新驱动“四书一桌”显温情

“离婚有风险,决定须谨慎;如不考虑好,将欠10本账。人财两空时,雪上又加霜……”从2016年12月7日起,凡是到襄城县人民法院打离婚官司的当事人,都会收到一份离婚案件风险告知书。

在告知书中,记者看到,该法院从当事人因冲动离婚可能面临的风险出发,围绕“经济账、时间账、健康账、再婚账、情感账、教育账、名誉账、家庭账、事业账、社会账”等10个方面,向当事人阐明离婚并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最好出路,通过让离婚案件当事人算清“10本账”,使其回归冷静,进而修复情感,挽救婚姻。

“成立家事合议庭,走家事审判专业化的路子,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并不多,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摸索中前进。‘四书一桌’便是我们所做的一些尝试。”该法院常务副院长冀超良说。

家庭赡养纠纷起,法官调解亲情归

在该法院,8个家事审判庭均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色彩温馨,连当事人称谓都由原告、被告改为妻子、丈夫等身份称谓,缓解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在家事调解室的布置上,该法院坚持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基调,采取“客厅家居式”的布置方式。

对家事案件,该法院按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等案由,分门别类地制作格式开庭笔录,便于书记员、审判长、审判员在开庭的每个节点以“家”为元素先进行感情疏导、家庭教育。休庭后,对一些情绪对抗较大的当事人,家事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当事人特点,从人情、大义出发,撰写饱含感情的“家事法官寄语”,通过信件、微信、电子信箱、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至当事人,进行开导。

一旦家事案件宣判,当事人拿到的判决书封皮也与众不同。封一以“相亲相爱一家人”小漫画为背景,以“家和万事兴”5个字组成一个繁体的“家”字;封二为该法院干警自创的“家和万事兴”三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便于传诵;封三为“执行催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封底除印有该法院地址、联系电话、官方网站网址外,还有家事审判中心及5个人民法庭的二维码,方便群众上网查询、互动。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均不可避免地涉及个人隐私。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我们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该法院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彭洋说。

离婚证明书加盖法院公章,内容主要包含当事人的自然身份信息、婚姻关系解除及解除的时间、裁判文书案号及文书生效日期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案件事实,既能在防止泄露隐私的情况下起到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作用,又能方便当事人携带、保存、使用。

宋某、万某都是襄城县人,因离婚一事闹上法庭。2016年12月初,经调解,两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离婚调解书。因该离婚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的子女抚养、财产状况及分割方式等方面均有详细描述,考虑到今后可能遇到的尴尬和不便,二人提出离婚证明书申请。同月9日,经申请,该法院向二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制度实施以来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互联网+”助力家事审判“零诉累”

“真没想到,打官司这么方便。”虽然事情已过去一年有余,但是提起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外地打工的于女士仍赞不绝口。

于女士家住襄城县姜庄乡,2015年8月打算起诉离婚,但因身在外地暂时无法赶回家,遂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电话咨询立案事宜。当得知能“网上预约立案”时,于女士马上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指导,通过该法院官方网站“网上诉讼服务大厅”提交了相关诉讼材料。几分钟后,工作人员对其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查,登记立案完毕。

襄城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口大县,每年都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为了给在外地打工、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维权便利,家事审判工作通过引入“互联网+家事”模式,将信息化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家事智慧法庭”,即家事案件依托互联网平台,借助网络视频、音频等信息化软件优势,运用手机、电脑、电视等设备,通过网络传输让不在同一地点的当事人面对电脑、电视、手机,在法官组织下开展诉讼活动。

在官方网站上,该法院专门设立了“网上诉讼服务大厅”,并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程序。当事人不用来法院,在网上可先预约立案。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家事案件,该法院现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应补充的材料。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升审判效率,该法院还开设了“网上法庭”,“隔空”开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把官司打了。对符合“网上法庭”适用条件的家事案件,经诉讼引导,或当事人主动提出,只要当事人居住、工作、生活、学习等场所能上网,且能传输视频音频的,法院就予以批准,并尽快安排开庭或调解。如辖区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出门、上网等,该法院工作人员还可携带电脑和无线网卡上门服务。

手机微信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即时通信工具,具有电脑上网无法比拟的便捷性,只要有Wi-Fi信号或者手机网络信号,就可随时随地自由沟通。特别是手机微信的视频聊天功能,多方聊天视频可同屏显示。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电脑上网不便又相离较远的家事案件,该法院把法庭“搬”到了微信上。

卓某家住青海省某市,和远赴青海打工的襄城县男青年余某相爱,二人在襄城县登记结婚。后来,因夫妻感情不和,卓某返回原籍居住,并起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原告、被告相距千里,且原告住处电脑上网极度不方便,无法使用网上法庭开庭审理,为避免双方来回长途奔波,该法院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建立了原告、被告微信聊天儿群,利用手机微信可多方视频聊天儿的功能,微信开庭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整个过程不到30分钟。

“今后,诉讼将会和网购一样便捷,大家只要点点鼠标,看看视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进行网上维权。当然,我们在为诉讼便利打开通道时,希望看到的是当事人真正需要这样的便利,而不是因为便利就去追求诉讼。”该法院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彭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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