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2 11:34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规范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清明祭祀纪律,树立文明祭扫新风,4月1日上午,县统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传达县纪委《关于严明“清明”“五一”期间纪律工作的通知》(襄纪发〔2017〕2号)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全体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祭扫费用;严禁以祭扫等名义讲排场、比阔气、搞浪费;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意识。为干部职工廉洁过清明打好“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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