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6 08:41 我要投稿
3月29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全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阮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悔恨不已,表示服判。县人大代表张海民、陈桂梅,以及《河南电视台》《许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
2014年8月份,被告人阮某在襄城县第三工业区成立襄城县某鞋业有限公司,招收140余名工人为其生产制造皮鞋。期间,拖欠当年11月至12月份工人工资共计165068元。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12月12日向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阮某仍不支付,并于2015年1月逃匿外地。襄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公安机关2017年1月3日在温岭火车站将其抓获。案发后,迫于法律威严,阮某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
法院认为,支付劳动者报酬是用工个人及单位应尽的义务。被告人阮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阮某在提起公诉前已全部支付拖欠工资,且当庭认罪,遂以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做出上述判决。
《襄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全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xiangcheng/59981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