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2 09:45 我要投稿
一是增强初信办理实效。始终抓住初信办理这个重点,对群众来信做到当日收到、当日处理,坚持“快转办、快督办、快协调、快回复”,力求把更多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初信阶段和初始状态。同时,对上级交(转)办和县本级收到的每一封署名群众来信,均在第一时间呈交有关县级领导批示,领导批示后3日内给来信群众“复信”,告知写信人处理问题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具体结案时间,以方便写信人及时了解和掌握信件的处理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初信办理责任。明确首办责任人和首办责任单位的首办责任,细化首办、转办工作流程,做到快受理、快查办、快反馈。凡是因首办处理不当引起群众不满乃至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单位的责任。三是巩固初信办理效果。对责任单位上报的办结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做到“五不放过”,即疑点未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事实未查清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切实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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