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房产、土地抵押关,加强抵押环节税源监控。自元月1日起,建立“先完税后抵押登记”制度,对于辖区内每宗非住宅房产、土地抵押登记前,先审核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情况,再出具抵押应税房地产项目完、免税证明单,通过制定标准工作流程,抓住抵押关键环节清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并督促纳税人完善税源信息登记,加强后续控管。二是严把宗地出让信息关,加强土地出让环节税源管理。借助全县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取得国土局推送的土地出让信息,从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采集的土地拍卖信息等,通过分析利用土地性质、面积等具体信息,加强税源核查比对,实现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款缴纳情况的有效监控。三是严把房产、土地过户关,加强房产、土地转让环节税源管理。根据先税后证工作要求,加强转让环节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的管理,并对转让方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进行全面清缴,使足额缴纳税款成为办理过户手续的必经环节,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确保房产、土地涉及税款应收尽收。1――11月,已累计征收入库土地使用税2027.4万元,房产税15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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