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8 10:29 我要投稿
一是抓好重点品种商品质量监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零售商店等为重点场所,以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家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对象,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工作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消费者投诉量大、问题突出的商品,及时开展抽查检验,并依法做好不合格商品追查、违法线索通报、抽检结果公布等后续处置工作。二是抓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电信、供暖、洗浴、美容美发、安装、维修、租赁、家政等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欺诈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等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提升调处效能,将消费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三是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台、 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四是认真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有专人接听,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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