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4 18:45 我要投稿
一是完成民生实事,提高救助标准。2016年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省定的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00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3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截至2016年12月底,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53.8万元;城市低保资金716.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43.2万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不断创新。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充分整合资源,探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完善审批程序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确保了救助对象准确并得到及时救助。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县共救助因病致困对象3112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711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鄢政〔2016〕20号),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救助196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4.6万元。四是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站采取先保护、再救助、后甄别的工作方式,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做到应救尽救,主动施救,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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