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4 10:56 我要投稿
6月4日,我市召开夏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刘明出席会议,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各乡镇(办)分管副职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食安办主任晋纪锋宣读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从即日起至九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点整治农村集体聚餐、夜市摊贩、学校食堂、“肉及肉制品”、农贸市场、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冷饮食品、凉菜、烧烤食品、禽畜类制品、乳制品、自制饮品等夏季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
刘明就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防控季节,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今年我市的夏季食品安全工作主要突出“一个重点、一个亮点”。“一个重点”,就是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许昌市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落实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等各项制度,规范管理,避免安全事件发生。“一个亮点”,就是夏季餐饮摊贩(含夜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取缔一批无证经营摊贩或劝其转变业态,使餐饮摊贩规范、守法经营。突出“亮证经营”亮点,即从事餐饮摊贩经营活动必须持有经营证明、备案证明和健康证,使消费者见证放心就餐,不断增强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感。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已明确,各乡镇办、各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树立大局意识,既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各自职责,又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形成整治合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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