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1 08:53 我要投稿
近年来,韩城办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新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和推动全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该办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发展工作程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支部工作考评条例中,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规范确定发展对象程序。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必须报上级党委审核,经审核把关后予以确定。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考察内容。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考察的同时,特别注重对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的考察,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认真做好“三查”,即查各项材料是否齐全;查材料是否属实;查表间关系是否正确、符合逻辑关系,各种材料反映的时间是否衔接一致。通过严格审查,避免了违背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四是规范发展党员公示环节。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培养教育责任制,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以及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按照发展党员公示的要求,在组织考察谈话前进行公示,基层支部对公示情况都要形成书面结果报告,并在支部会议上有所记录。考察结束后,基层支部将公式书、公示结果报告一并装入党员档案。
《韩城办四规范对发展新党员严格要求》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yuzhou/586159.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