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0 12:29 我要投稿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魏都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的这次法律宣传活动,由宪法的一些基本常识出发,从国旗、国徽、国歌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再到国家机构的设立、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及任职期限,最后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由浅入深的给居民进行了详细的宣传和解答。居民们表示,原来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以前宪法没有在人们生活中得到很好的普及,希望能借助“宪法日”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用法。 据悉,魏都区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居民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中新网)
《魏都区开展“12.4宪法日”宪法和法律宣传活动》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weidu/28900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