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2 11:37 我要投稿
1月3日,我县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会。副县长李智虎出席会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到2017年3月3日,在全县规划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奖励,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拘留。
就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李智虎要求,要高度重视。认清职责,加大力度,抓好落实;要搞好宣传。把禁止燃放的区域、要求等宣传到每家每户,达到家喻户晓,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必须宣传到位;要综合施治。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安监、工商部门要从源头上查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严查烟花爆竹流通。环保、供销、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要督导问责。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导组要深入开展督导,发现问题,严格追责;要严格执法。按照《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处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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