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7 09:47 我要投稿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倾心关注弱势群体,对全县的低保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建立城乡生活最低保障制度,并积极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全面打造科学引领、整体推进的民政事业新格局,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救助范围逐步扩大。
今年62岁的单绍堂家住城关镇西大街,他和妻子都没有工作,儿媳妇患有精神疾病,还有3岁的孙子需要照顾,一家人全靠他养活。2010年单绍堂突发脑中风造成半身不遂,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家人断了生活来源。街道居委会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到他家里走访了解情况,并为其申请了低保,这对没有生活来源的单绍堂一家来说犹如雪中送炭。
改善低保家庭生活,增加低保家庭收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一直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在提升低保标准的同时,积极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有效解决了群众救助难、看病难的问题。
她叫李秀红,在西拐街有一家小小的门店,平时依靠修衣服为生。李秀红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自从丈夫发现患了癌症之后,她的家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在带着丈夫四处求医问诊,花费了几十万元的治疗费之后,依旧没能挽留住丈夫的生命。如今李秀红家里一贫如洗,两个孩子还要上学,生活十分困难。
同样接受大病救助的还有颍回镇的安红卫,去年他由于腿部静脉堵塞花了10多万元的治疗费。新农全报销之后仍然还有好几万元的花费,后来民政所干部积极帮助他申请了大病救助,减轻了一部分负担。
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了使这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和“凝聚力工程”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积极提升发放标准,及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制度、入户调查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资助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减免门诊医疗费用为辅助,以重大疾病救助为重点的城乡医疗救助框架,让大病患者看得起病,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衣食无忧。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低保对象1743户2294人,人均发放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农村低保对象17594户20186人,人均发放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2015年1-10月份城乡低保发放资金共计2930.1万元。1-10月份救助因病困难群众2980人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387.6万元,并将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中西结合医院作为同步结算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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