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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摘要]2017年8月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襄城县进行巡视。2017年11月30日,巡视组向襄城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反馈意见后,县委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17年8月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襄城县进行巡视。2017年11月30日,巡视组向襄城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反馈意见后,县委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巡视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县委共梳理出3大类、35大项、69小项问题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54小项,其余15小项正在积极办理中。

第一类: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执行上级部署有偏差的问题。目前,已完成8小项,2小项正在有序整改。

第二类: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目前,已完成16小项,还有6小项正在有序整改。

第三类: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现象频发等问题。目前,已完成30小项,还有7小项正在积极整改。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整改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三个坚决纠正”。

(一)聚焦党的领导,坚决纠正执行上级部署有偏差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准发力,破解难题,推动襄城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1.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全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087户9858人,已脱贫户10971户36705人。2017年底动态调整中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05户516人,返贫13户40人,脱贫1453户3815人,真正做到了精准到底、不漏一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决战月”活动,对增收计划、环境整治、扶贫产业建设等7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增收计划共覆盖贫困户22479户次、47603人次,平均每户覆盖4个以上增收项目。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议、脱贫攻坚碰头会议;乡村两级工作推进会议,扶贫政策明白卡发放实现全覆盖,每户一个扶贫政策明白人培养达到90%以上,在430个行政村每村设置不少于3个宣传栏,成立县级扶贫政策宣传队1支,乡级宣传队75支,将每周四确定为全县扶贫政策宣传日,宣传覆盖人数60多万人次。制作固定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横幅1.3万多条,印发精准扶贫政策挂历22万余份,使扶贫政策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严格落实政策,全县金融机构共发放扶贫贷款金额约2.34亿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带动贫困户4675户,占全县贫困户比例31.16%;完成贫困户转移就业439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91人,其他各项扶贫政策都得到较好落实。严格追究责任,全县共查办扶贫领域案件8起11人次。在全省整改成效核查评估结果排名中,襄城的位次大幅度提升。2.针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不力的问题。加强扬尘污染防控。2017年12月份全县城市建成区所有工地一律停止开挖土石方。加大涉气企业的环境监管,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线监控数据凡发现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任一指标出现小时超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到12月底。加大机动车管控力度,切实做好大货车分流工作。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严禁外地劣质煤、油流入,开展县乡村三级散煤销售、使用及流通集中检查专项行动。2017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46天,比2016年的228天超出18天,位居全市第2位。3.针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问题。成立首山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负责对乱采乱伐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处理。制发《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三山”生态修复工作。成功申报首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紫云山风景区及旅游公路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个项目,其中首山治理第一期和紫云山风景区及旅游公路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经完工。2018年,围绕首山造林2万亩、丁营柏宁岗造林1万亩。后期计划围绕灵武山、紫云山、城郊森林及高速沿线造林4.2万亩。建立长效监管和举报机制。4.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违规违法的问题。关于紫云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未批先建问题。对责任单位住建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责令县住建局认真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工程项目依规有序进行。5.针对破解难题能力不足的问题。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7个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全县各个产业有序转型发展;印发《襄城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首山化工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20亿元,实现超过200亿元目标任务,进入许昌市突破200亿元企业名列。平煤隆基4GW单晶硅项目全面达产后工业总产值约55亿元、手机主板项目投产后工业总产值约15亿元、瑞翔成品鞋生产项目达产后工业总产值约16亿元、中舰新能源锂电池生产项目达产后工业总产值约3亿元、博济恒手提袋生产项目达产后工业总产值约5亿元、亚丹生态家居板材生产项目投产后工业总产值约10亿元,将增加100多亿元的工业总产值,为全县工业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注入新活力。成功举办北京襄城商会挂牌仪式暨襄城县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对接活动。2017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61亿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2017年我县GDP增长速度为8.5%,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聚焦党的建设,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推动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出台《中共襄城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襄发〔2017〕34号)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配备一名专职抓党务的科级干部、组织干事(党办主任)、组工干部,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制定《2018年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改进方案》,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外出实地参观考察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2018年1月7日,邀请故宫博物馆张志和教授来襄城县,以《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为题作专题报告,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1月12日,邀请许昌报业集团总编辑刘顺兴来襄城县,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题作专题辅导。3.针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定期提醒制度,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定期开展组织活动。统一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本,专人负责记录,做到组织生活“过程留痕”“有迹可查”。印发《关于县委常委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共襄城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定期提醒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按时组织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县委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讲党课。不定期对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调阅,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4.针对部分党员不按标准主动缴纳党费的问题。组织党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将缴纳党费与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提升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意识。每月定期与银行核对收支情况,定期与基层单位核对收缴情况。印发《党费收缴登记本》《党费证》,督促基层党委按时规范党费收缴。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党费收缴管理督导组,定期对各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出台《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党费记帐工作,提高全县党费管理合规水平。5.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严格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调整干部坚持“三听三酝酿”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和讨论环节的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尤其是对纪检干部的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制定的《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县委派驻纪检组长和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细则》对拟提拔的纪检干部进行提名考察,确保选任出有能力、有担当、清正廉洁的纪检干部。抓好防控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根据拟提拔人员的情况,积极将日常监督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与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了解、问询总结,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对有疑似违纪问题或正在被调查的干部,注明具体的情况,报组织部门进一步审核。6.针对“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2017年8月31日,全县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超配干部已全部整治消化到位。事业单位超配的非领导职务干部38人,将按照省、市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逐步进行整改消化。加强对领导班子职数的管理,严格按照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调配干部,凡是调整和新提拔干部的,领导职数未出现空缺,不启动干部任用程序,组织部门不受理、不考察、不酝酿、不上方案、常委会不研究,确保不出现新的超配干部现象。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在动议、酝酿后,按照规定将动议干部的事由、调整数量、编制职数、人员资格、任用意向等情况以及工作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预审,干部调整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7.针对部分村级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襄发〔2017〕33号),驻村派驻整改工作队,发挥党建指导员、组织干事、组织专干的作用。目前,2017年市定48个软弱涣散村已全部完成整顿任务。大力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千人计划”,2017年底已完成38个缺本土支书村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8.针对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的问题。扩宽选人视野,壮大党员队伍。建立1000余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着力在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致富带富能力强、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等优秀人员中发展党员,在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使优秀青年进入党组织的视野,为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储备人才。2017年,我县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市委组织部《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共发展乡镇党员358名,其中新发展45岁以下党员328名,占91.6%。9.针对村级阵地建设滞后的问题。按照村级阵地建设标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达不到标准的列入年度新建、改扩建计划。目前共新建160个,改扩建125个,全县所有村级活动阵地已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10.针对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研究出台《中共襄城县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襄城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社区)奖励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设立300万元集体经济孵化基金。目前,已有107个行政村拥有集体经济。

(三)聚焦管党治党,坚决纠正违纪违法现象频发的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狠下功夫,对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交办的案件,实行专人专班专案,集中力量、集中整改、集中攻坚。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狠抓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推进实施党建“四大工程”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性教育、党建文化建设和阵地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组织开展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述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针对巡视巡察重视不够、落实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县委领导议事会、党政联席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增强全县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襄发〔2017〕45号),规范各级党委权力运行,推进“一岗双责”扎实履行。制定印发了《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襄纪发〔2017〕18)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襄纪发〔2017〕19号),加大对各级纪委(纪检组)正确履职的引领力度,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筹备召开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重点管理单位专题汇报会议,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压力。持续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连心工程”和“一村一纪检”监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等五项工作内容,持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基层示范创建工作。3.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财政局及相关责任单位对其他193个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督促抓好落实,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4.针对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齐建强县纪委班子。对纪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合理调整,“三转”精神落实到位。目前,县纪委缺职副书记已配备到位。积极向市委、市纪委组织部请示,对科室主任进行公务员身份登记,协调解决县纪委行政编制数量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问题,在现有条件下为事业编制科室主任解决行政编制问题,对科室主任进行任命。目前已为11名室主任解决了行政编制问题,县委组织部已按程序进行了任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对13个乡镇纪委书记、22个派驻纪检机关负责人兼职情况进行调整,各乡镇各部门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已作出承诺、印发了文件。5.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将“四种形态”的运用纳入年终考核,对第一种形态的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将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情况作为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倒逼各单位抓好落实好“第一种形态”。目前,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192人次,所占比例为37%。6.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制发《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襄发〔2017〕45号),将同级监督情况纳入督查和考核范围,用机制提升纪委(纪检组)监督同级党委(党组)的水平和实效,推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所承办问题线索的业务指导,加强督办力度。目前16个乡镇均办理有违纪案件,已消除“零办案”乡镇。对某乡原财政所长孔某在2016年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后,仍主持该所工作的问题。已责成财政局对孔某的工作进行调整。2018年1月29日,分别给予负有主体责任的3名领导党内警告处分、提醒约谈。7.针对违反廉洁纪律多发等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个别单位超标准列支招待费、交通费的问题,已责成认真整改,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审核,对公务接待经费,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支付。对单位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2018年1月25日县纪委给予某乡乡长党内警告处分、政府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机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某乡政府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其对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及会计账簿中存在支出费用列支科目不准确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规定填制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簿,规范财务制度。关于某乡党委书记2次超标准乘坐高铁,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问题。目前,责任人已将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和差旅费退出,县纪委已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对乡政府下达监察建议书,乡政府已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整改。关于某乡派出所违规购买烟酒食品及派出所民警卢某购买设备多报销发票的问题。县纪委于2018年1月25日给予该乡派出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内勤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其多报销的4320元违纪资金予以没收上交。同时对县公安局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责令该局规范局机关及乡镇派出所的财务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再次发生。关于某乡干部利用职权承揽工程谋利的问题。县纪委于2017年11月3日将该乡财税所副所长魏某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处理,2018年1月25日给予该乡干部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乡干部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魏某的问题正在做立案补充调查。关于住建局职工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住建局于2017年9月4日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王某已退出经营并撤出持有的股份。关于交通局班子成员办公室超标问题,2017年9月19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副局长王某、丁某、马某、王某,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贾某和副主任科员刘某6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交通运输局党组已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8.针对形式主义依然突出的问题。控制会议规格。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集中整治。严格控制会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其他县级领导不参会。减少会议数量,县委、县政府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能在某一时段集中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缩减会议规模。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除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外,不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会。提高会议实效。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县主要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超过1个小时,县分管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部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全县性会议发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决策性会议会前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9.针对部分道路建设项目偷工减料的问题。县纪委于2018年1月29日给予河南方宇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工作人员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验收的工作人员白某、李某、刘某、王某、葛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扶贫办将监理单位河南方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和施工单位襄城县东鑫建设有限公司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禁止两家公司在我县承揽扶贫领域工程。对项目主体单位负责人丁营乡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10.针对干部作风纪律涣散的问题。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大检查,对党员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已对省委巡视反馈涉及县交通局、财政局、十里铺镇、城关镇等部门作风纪律问题,已根据各自问题情况,作出了相应处理,并责令以上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11.针对乡镇财务管理极其混乱的问题。一方面,县政府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进行深入调查,摸清问题、找到对策;另一方面,县财政局班子成员分包各乡镇财税所,对乡镇财税所进行检查督导、补漏查缺。涉及公款私存的乡镇,已于2017年9月底全部清理上缴各自所在公户。12.针对挪用、侵占、违规发放涉农惠农资金的问题。持续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连心工程”。聚焦“生计三难”“扶贫脱贫”“三资管理”等7个方面的问题,以查处基层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为突破口,以领导干部包点督查、包案督办为着力点,全面加大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实施“一村一纪检”监督机制,定期对各行政村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执行村务党务公开情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基层示范创建工作。围绕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述责述廉和个人事项报告、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发挥村监委作用五项工作内容,在全县组织开展基层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执纪审查“一区一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薄弱环节、党员干部不良习气、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审查和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8个协作区共发现基层问题线索100起,立案查处42起,党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57人。

三、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未完成事项共15小项,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执行上级部署有偏差方面

1.水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颍阳镇、颍回镇污水处理站、湛河支流治理工程、汝水连湖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1.加大对辖区内考核断面攻坚断面及河道的监测排查力度。每周对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取水监测一次,每月对攻坚断面取水监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加强对我县两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3.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过程管理、痕迹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颍阳镇、颍回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稿已完成。4.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进度,目前,二期工程平整场地、搭建工棚,地质勘探、图纸设计已完成;两评估一方案已完成;资格预审招标已通过;社会资本方已确定,项目公司已组建完成,县政府已批复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正式合同近期将签订,2018年2月初省水投公司将接收运营一污二污及二污扩建工程全面开工建设。5.加强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河道内淤泥和堤岸上的垃圾杂物,保证河道清洁,加快湛河支流洋湖渠治理工程进度,目前,工程已全面完工。

下步工作:1.加快颍阳镇、颍回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8年6月完成招投标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加快推进引汝连湖水系工程。加紧对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对水系项目景观图的再次论证并确定方案,计划2018年4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2.非法集资、问题楼盘、信访积案等问题突出。化解处置此类问题存在畏难情绪,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巡视组驻地多次出现群众拉横幅、集体访事件。

整改情况及成效:

信访稳定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对照三类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专项活动要求,深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全市三类突出问题集中化解行动交办我县的35起信访积案,已全部按期化解到位,化解率100%,息访息诉35起,息访息诉率100%。

关于问题楼盘工作:河南广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广城和家园”小区,项目总投资31108.1万元,用地面积71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544.9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29栋商业住宅楼。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二期已竣工并交付业主使用,三期烂尾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底化解完成。其他各项工程正在按照施工节点有序推进。26#、27#楼正在组织竣工验收;22#、23#、25#、32#楼正在准备竣工验收手续;28#、29#、30#、31#楼计划于2018年3月份竣工验收;人防及地下室工程计划于2018年5月份电气化及防化设备安装完成。

关于非法集资问题:我县非法集资案件立案11起,已判结6起,并案1起,起诉2起,正在侦办2起,判刑6人,逮捕3人。

下步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力量配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促“广城和家园”小区商业住宅楼三期工程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全力做好非法集资工作,确保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谈话中,部分领导干部对“五大发展理念”、党的“六项纪律”等基本理论不清楚,答非所问。

整改情况: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中,积极安排关于“五大发展理念”和党的“六项纪律”等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准确把握重要理论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用理论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展。

下步工作: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意见,积极谋划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五大发展理念”和党的“六项纪律”等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

4.干部学历无认证报告,存在违规分配、提拔现象。巡视组随机调阅2016年以来提拔的28名干部档案,发现全部没有学历认证报告;5名同志2010年后大中专院校毕业,没有经过公开招聘考试,违规分配到事业单位,再通过调动进入机关、得到提拔。县纪委李某,县审计局黄某均为这种情况。

整改情况:严把考察对象人选关。认真落实新提拔重用人员“凡提五必”要求,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巡察结果“凡提必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调整”。严格新提拔重用干部档案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认真开展了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依规,突出“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档案涂改造假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从严从实深查细审,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共收集科级干部学历认证报告365份,其他缺失材料524份。

下步工作:建立完善档案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明确缺失材料收集要求,对干部缺失材料所在单位下发催缴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凡未补齐档案材料的单位,暂不进行工资调整审批,不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对象推荐,不列入干部调整任用范围,同时查清有关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5.违规进人现象严重。在干部调动工作中,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缺项、漏项,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漏洞明显,编委会研究干部调动走过场,导致一些不经过公开招聘考试违规就业人员,通过调动使身份合法化。巡视组抽查了28份人员档案,有15人的工作调动存在上述问题,这些人员大都是领导干部的子女。

整改情况: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牵头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28人档案逐人再梳理、再审核,对照反馈问题,持续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下步工作: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规定和“五不准”制度;统筹制定年度招聘计划,规范招聘程序,实施阳光招聘,主动接受监督,严把选人关;对通过调动进入事业单位的,严格按照省市调动程序和规定办理进人手续;加强对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的随机抽检,发现退休、辞职、调出等不及时核销编制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6.为增加编制和人员,将有行政职能的县委政策研究室、纪委党风室、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等机构设置为事业编制,造成这些单位编制不清、人员混岗、管理混乱,又为违规进人提供了平台。

整改情况:目前,县纪委、监委会机构设置已改革到位,纪委党风室的整合问题已解决。严明县编委会的职责。严格按照县编委会流程,由编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凡有关机构编制事宜一律上会研究,决不搞特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县编办对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请示,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职能业务增减情况、政策依据和职能履行情况,积极与上级编制部门沟通,提出编制调整意见,力求情况准确,增减有度。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单位编制调整后,县纪检机关及时进行跟踪调研,了解机构编制的实际使用效果,促进编制资源规范利用。

下步工作:着力研究对县委政策研究室、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进行职能整合,作出机构调整。

7.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村支部书记中,60岁以上的占18%,40岁以下的仅占3.6%。

8.学历偏低,村“两委”干部中,大专学历以上的占10.7%,初中以下的占42.9%。

第7、第8个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省、市委关于换届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村级后备干部建设“千人计划”实施方案》,严把人选的年龄关、学历关,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新提名的一般不超过55岁;注重从40岁以下,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培养支部书记后备干部,切实优化村党支部书记的年龄结构。村“两委”干部学历不低于初中,对于超过60岁能力或学历低于初中,但成绩特别突出的,需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目前,全县提前换届的38个村,村干部的年龄结构明显优化。

下步工作:将按照省、市委的统一安排,2018年3月份全面启动村“两委”换届工作,6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确保村级干部的年龄、学历结构得到切实优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现象频发方面

9.对巡视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巡视期间,库庄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在金融机构开户情况。

整改情况:县纪委于2018年1月29日对库庄镇领导姚某及机关责任人王某、刘某等4人违纪问题予以立案作进一步审查,对镇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下步工作: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

10.县委对巡察工作研究少,重视不够。巡察干部编制23名,只配备15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按照中编办批复和省委、市委要求,加强与市委巡察办衔接,与上级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做好人员缺口补充的有关工作。

下步工作:建立巡察干部及时选配补充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构建后备干部和优秀股级干部到巡察机构学习锻炼的平台。按照“专、兼、广”的要求,健全完善巡察人才库建设。

11.巡察发现问题质量不高,问责乏力,2016年以来,县委共开展6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2件,处理到位的只有46件,仅占56%。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已组织集中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十九大相关文件精神4次,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二是改进工作。开展异地交叉巡察,有效避免人情因素干扰,增强发现问题的准确性。三是整合资源。巡前协调纪检、组织、公检法、审计、信访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巡中积极变上访为下访,多通过实地走访,掌握一手资料。三是加快办理。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的催办力度。截至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已处理到位77件,处理到位率75.5%,其中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75件,办结53件;移交县委组织部问题线索10件,办结8件;移交其他相关部门问题线索17件,办结16件。

下步工作:继续督促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案件调查程序,确保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毕。

12.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2012年,原县委书记崔某违纪违法被查出后,因行贿等涉及案件的正科级干部至今未做出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根据崔某案件涉及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发生的时间、涉案金额的多少及行贿时的利益诉求情况,拿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已向上级提交报告,等待市纪委的批复。

下步工作:根据市纪委和县委常委会的意见,结合涉案具体情况,拟于近期给予涉案人员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13.政府投融资平台乱象丛生。襄城县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共5家,共融资84亿元,巡视组抽查2家发现,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操作、监管缺失、效益低下、融资风险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县灵武公司、裕达公司逐步去平台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市场化经营。目前,灵武公司已补充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完善内部机制,提高监管力度,严格风险把控,规避债务风险,提高市场化程度,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采用政策性银行、国债等利率较低的贷款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下步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内部机制,提高监管力度。二是严格风险把控,规避债务风险。三是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提高市场化程度,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发行企业债券等利率较低的融资方式,继续降低融资成本。

14.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违规挪用资金1.64亿元购买房产;违规向3家房地产企业出借资金5597万元,应收未收滞纳金1611万元。

整改情况:县政府成立了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进行深入调查。

下步工作:灵武公司加强公司化运作,计划于2018年2月份对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15.裕达开发投资公司违规为8家私营企业担保2.47亿元;投资3.7亿元建设第三、第七工业园,实际利用率只有34%;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通过售后回租融资达13.7亿元,融资费用2.7亿元,在银行基准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融资综合率最高23.12%,最低15.85%,相差7.27%,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目前,已解除担保金额1.96亿元,担保暂未到期1150万元,逾期的3920万元正在走法律程序。

下步工作:

关于违规担保的问题。一是对未解除担保的企业,加大资金、资产及经营上的监管,督促其立即还款,解除裕达公司的担保责任。二是对担保逾期的企业,加大追偿力度,多渠道全方位进行追偿,针对多次追偿无果的企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足额追偿。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处置已造成逾期企业的资产,把损失全部追回。

关于投资3.7亿元建设第三、第七工业园实际利用率低的问题。督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提高园区入驻率的同时提高厂房使用率。截止目前,第三工业村通过招商引资新入住河南驰蓝服饰有限公司、河南京膳坊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共占用厂房3栋,现剩余空置厂房2栋,入住率到达92.6%;第七工业村通过招商引资新入住深圳鑫华通集团公司1家企业,占用厂房1栋,现剩余空置厂房3栋,入住率达到82%。2018年6月份前可实现全部入驻。

关于融资综合率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是对已到位的售后租赁融资资金,裕达公司按照合同及时还款。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私募资金、企业债等低成本资金,积极与资方对接协商,尽早还款、尽早置换,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置换或偿还。截止目前,已偿还本金及利息3.02亿元。二是对借款单位落实“谁用款谁付费”原则,按照原来本息约定,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借款单位2018年7月底前归还所借资金。三是对裕达公司自身投资建设运营的第三、第七工业村和4G兆瓦等项目的收入足额用于还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襄城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持续推动责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持续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党委(党组)班子建设,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党组)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切实压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全面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3大类35大项69小项具体问题,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务求整改到位,以问题彻底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进一步举一反三,持续解决突出问题。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坚持以点带面,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机构作用,深入查找和解决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正风肃纪的工作成效。

四是进一步较真碰硬,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铁面执纪、敢于亮剑,该问责哪一级就问责哪一级,该问责谁就问责谁,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坚决问责。对不敢问责、敷衍问责的,一并问责。

五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好制度“篱笆”,堵塞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长久,为推动襄城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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