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3 09:10 我要投稿
9月9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来到山头店镇初级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观摩,为该校全体师生送去了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
法制课上,王洛法庭庭长王丽霞同志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讲授青少年如何正确辨别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为同学们讲授了遇到危险时如何采取正确、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
随后,环境资源审判庭把庭审现场搬到校园内,开展巡回法庭,为师生们开展一场生动的法制课。林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将购买的108棵杨树伐掉,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现场,被告人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环境资源审判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诉人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最后,法院干警们为学生们发放普法口袋书和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干警们走到学生中间,同学们围在干警身旁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干警一一为学生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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