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7 09:31 我要投稿
县住建局紧急提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开展认购认筹,不得收取定金、预付款
春节临近,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查看该楼盘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在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时,应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POS机刷卡请先确认收款账户),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收款票据,并妥善保存银行转账凭证和收款票据。
同时提醒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能开展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VIP)、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预存款等任何形式的售房活动,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县住建局紧急提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开展认购认筹,不得收取定金、预付款》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xiangcheng/82816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