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31 09:03 我要投稿
一是健立健全工作组织。目前,县、乡两级均已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联络沟通,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二是认真排查。各级河长按照工作职责,以身作责,切实负起责任,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全面、细致、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分类实施。针对河道上存在的水体是否异常;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河道内是否存在土坝、土埂;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进行归纳分类,明确治理目标,做到先清障,后绿化、美化,努力打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河长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河道巡查等相关制度,对河长制工作中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参照许昌市河长制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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