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2 08:37 我要投稿
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这标志着鄢陵县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至2020年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100.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6.21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20.84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52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68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6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36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24万亩;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2.48万亩;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3.58万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7.25平方米。
《鄢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获批后,鄢陵县基本农田布局和建设用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实现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在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用地空间,满足了“十三五”期间全县重点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鄢陵县圆满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yanling/70122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