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9 10:06 我要投稿
近期,县食药监局在全县零售企业开展了处方药销售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
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才能进行处方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处方药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加强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应将资格证书复印件置于药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同时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警示牌。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派出15个执法组负责对本辖区内零售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药店47家,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出动车辆32台次,下达警告3家、立案查处1家。《县食药监局对处方药销售进行整治》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uchang.yuduxx.com/xcxian/416406.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