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0 10:11 我要投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
《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提出多方面的工作举措。着力完善筹资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参保群众不额外缴纳费用,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同时明确提出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控制医疗费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自2012年以来,各地相继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经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解决了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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