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9 09:24 我要投稿
近期,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以辛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因仍有部分涉案人员尚未到案,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彻底铲除该犯罪团伙,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实施以辛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辛强恶势力犯罪团伙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以辛强为首的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包庇、纵容该恶势力团伙的人员,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人民币1000—1万元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霍警官18567318110 叶警官18637466055
投案地点:襄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襄城县城关镇迎宾路西段)
襄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襄城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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