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1 09:39 我要投稿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襄肺炎防指〔2020〕7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染风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投放已使用的废弃口罩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应采用密闭塑料袋或密闭容器盛放后,投放到乡村、小区或公共场所设立的专用容器内。投放前,可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有条件的应进行消毒(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液等喷洒至完全湿润)。投放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肥皂等洗手。严禁随意丢弃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
二、襄城县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院落等适当位置增设废弃口罩收集箱,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防护器材。城区内的废弃口罩收集箱,由各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县城管局分别负责在自己管辖区域内投放废弃口罩收集箱;各行政村的废弃口罩收集箱,由属地乡镇负责设置投放。收集箱应醒目标识“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字样。
三、对废弃口罩等防护器材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城区的由县城管局每天统一收集运送至县人民医院医废收集站;乡村的由当地乡镇政府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卫生院医废收集站。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在2月1日18时前完成废弃口罩收集箱设置工作,严格落实收运处置废弃口罩作业防护措施,实施分类处置,及时清运消杀,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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